对于拟IPO企业的财务方面,证监会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财务数据是否与供产销及业务模式相符合;毛利率的合理性,会计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质量,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新增供应商是否合理等。
本文通过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对于首发申请上市企业招股书的反馈意见,汇总了证监会对于拟IPO企业财务审核的十大关注点。
一、收入确认
关注要点:
1、收入确认的原则、具体方法、时点和依据及主要会计凭证
2、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收入确认方法与业务模式、相关合同条款或行业惯例是否相符
4、跨期收入调节、业务条款等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5、报告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6、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是财务核算的核心,也是上市审核的重中之重。不管是过去的风险报酬转移还是现在的权利义务转移,都需要内在逻辑保持一致。证监会关注的重点包括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规定与企业业务模式、收入的真实性、终端销售情况(若存在经销商或代理商)、收入确认时点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业务条款)、销售定价政策、付款(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二、坏账准备
关注要点:
1、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及依据
2、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谨慎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充分性
4、各类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金额及其合规性
5、坏账实际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
根据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方面应注意: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2)坏账准备计提不应区分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如存在关联方应收账款,发行人应披露其内容及形成原因等情况。
(3)应收票据应当根据其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减值问题。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发行人应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4)如果发行人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需充分说明未计提的依据和原因,详细论证是否存在确凿证据,是否存在信用风险。
(5)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为有追索权债权转让,发行人应仍根据原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6)发行人应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确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于计提比例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的,披露具体原因。